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2017-02-13 20:38:31      点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环发改投资(2015)6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新建路116号

建设规模: 建设一栋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门诊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075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估算投资为 3225.00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623天(日历天)。其中,项目勘察设计工期为 33 天(日历天),项目施工工期为 59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6年 12 月至2018年 09 月。

招标范围: 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财政评审部门审定 ),设计内容包括旧楼拆除、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结构、人防、装修(包含 检验科及放射科等特殊科室二次装修、产房、手术室及新生儿科电子自动感应门、产房、手术室自动感应洗手槽、器械感应槽 )、 多媒体报告厅装修及设施(包含音响、显示屏、智能投影仪、一体化多功能活动桌椅)、 消防、 给排水、无负压水泵系统、电气 (含机电照明、高低压) 、电梯、中心供氧、防雷工程、通风、外电接入、发电机组(550KW以上)、建筑智能(仅含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候诊呼应信号系统、床头负压吸引和安全防范系统、高清监控系统)、总平(含道路、综合管网、夜景亮化)、绿化、中央空调系统、热水系统、直饮开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及安装,门诊大厅LED显示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大字、“妇幼”标识、单位名称门牌,不含医疗设备、家具、分体空调);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不包含标识工程、机械停车库)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乙级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 )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高级及以上 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二 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2 人。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 (2016年8月~2016年10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证明公章。

3.3 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从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有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 【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建筑面积1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 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5日至2016年1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水利局三楼)进行现场报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78-8821255。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12 月 05 日至2016年 12 月 0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00分,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水利局三楼)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联合体协议书(仅潜在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装在密封好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的无标识大号信封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 26 日15时00分,地点为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水利局三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为专职投标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20% 。

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 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5% ,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5%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78-8821255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8870150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8825091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新建 地 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6号 路116号 铜鼓园写字楼三楼B座

邮 编: 547100 邮 编: 547000

联 系 人: 莫副院长 联 系 人: 吴 工

电 话: 0778-882122 电 话: 0778-2206666

传 真: 0778-220669

电子邮箱: bhzc1899@163.com

2016 年 12 月 05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乙级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16年8月~2016年10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证明公章。3.3 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从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有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建筑面积1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05日 12:00至2016年12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水利局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水利局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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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